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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8888888中国网地产讯 20日,西安房管局公布购房新政。以下为政策原文:市增进房地产市场稳定身体健康发展协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了解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寄居的,不是用来油炸的”定位精神,极力遏止投资投机性购房市场需求,平稳住房市场发展,经市增进房地产市场稳定身体健康发展协商领导小组审查会,现将更进一步强化住房市场调控管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一、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从市外迁出户籍的居民家庭(入伍复员、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本市住房出租汽车区域范围内出售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不应落户剩1年,或在本市倒数交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出租汽车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需要获取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出售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三、将临潼区划入住房出租汽车范围,严格执行我市住房出租汽车政策。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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